
当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驾驶电动自行车不慎摔倒时,若其所遭受的伤害系由于自身对交通事故不需承担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导致,那么这种情形便有可能被视为工伤。然而,倘若劳动者并未遭遇交通事故或者需要负有主要责任,那么相应地就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工伤申请的明确标准是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致伤。任何因个人过失产生的伤害事故,如疏忽导致的创伤,不符合工伤认定的要求,因此无法申请工伤鉴定。

现行法规定,企事业单位员工上班骑车伤残非工伤。纳入工伤需满足:1)受伤路为必要通勤径;2)事故由交通事故或公共交通引起;3)员工对事故责任不占主或全责。

下班途中骑车摔倒不算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员工下班骑车摔伤不属于工伤范畴。工伤通常发生在正常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伤,或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等情况。但具体情况需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