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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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期间未支付工资,应寻求何种部门进行咨询在试用期间,如果雇主未支付劳动者应得的薪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有权向所在地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有关方面将依照法定程序对此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在此过程中,劳动者如遇到了任何与法律规定不符的待遇,特别是涉及到员工福利和薪酬等重要事项时,均可前往劳动监察大队反映情况。

遇到拖欠工资,可求助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者也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支付工资。若仲裁无果,可依法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直接提起诉讼,捍卫权益,追回应得工资。

如遭遇工程款项拖欠,可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或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考虑到这属于民事纠纷,您还可以尝试和解或调解。如有仲裁协议,可提交仲裁申请。若仍无法解决,可向法院申诉。

农民工薪酬被拖欠,可拨打劳动执法监察大队投诉热线举报,或向当地法院申请支付令。也可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无需额外费用或律师。裁决生效后,单位仍不支付可申请强制执行。争议发生日起60日内申请仲裁,如无法确定,以主张权益之日为准。若劳动仲裁未受理或存在偏颇,可15日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申诉或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申请,法院将依法签发支付令。用人单位应遵守劳动合同和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