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劳动
仲裁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有关薪资支付问题的
举证责任常态化地遵循着“谁主张,
谁举证”这一基本原则。
然而,雇主亦需履行相应的举证义务。
劳动者有义务就其为自己所主张的薪资水平提供初期的初步举证,例如提供薪酬条目,或者
工资存储的银行流水等相关依据。
反之,作为用人单位则被要求必须妥善保管薪资支付凭证以及考勤记录等资料,确保这些文件至少能够保留两年以供查阅。
若劳动者无法提供充足的
证据来证实他们的工资状况,同时,用人单位无力再提出与其工资支付相关的任何其它证据的话,可能会导致用人单位面临不利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