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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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因工死亡的赔偿标准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具体的赔偿标准可能因地区工资水平和相关法规而有所不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处理工伤致死的赔偿时,需要考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一般按照当地过去12个月社会平均工资的6个月来发放。而供养亲属抚恤金则根据雇员工资按比例发放给亲属。至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则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进行计算。请注意,最终的赔偿金额会受到地区和具体情况的影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工亡职工的亲属可获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同时,还会发放丧葬补助金,为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此外,符合条件的亲属还可以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具体比例则根据职工本人工资确定。

取保候审与工伤认定没有关系,在取保候审期间意外死亡的,不构成工伤。工伤认定的标准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或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或者患职业病的;或者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或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与职业活动无关,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当临时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突然死亡时,一般会被视为工伤。这是因为临时工与正式工在享受工伤认定权益方面是平等的。如果该突发死亡事件与工作有明确的因果关系,并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认定标准,例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而遭受意外伤害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