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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不给办手续怎么办

时间:2025.04.24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908人
律师解析:
若在试用期期间决定离职,而公司拒绝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此举无疑于违法违规。
根据现行的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客观且明确的提前告知权来解除原有的劳动合同关系。
在此过程中,您可首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向其阐明法律所赋予您的各项权利。
如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您也有权寻求劳动监察部门的介入以进行投诉处理,甚至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诉请求。
通常情况下,在试用期之内,只需要提前向用人单位发出三天的书面通知,便可以合法地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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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显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江苏显明律师事务所

徐主任律师执业30余年,带领的团队主要业务领域有刑事辩护、离婚财产分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补偿等。成功案例数千件,积累了丰富的诉讼代理经验。尽心敬业,认真做好每件案子,忠于客户,让客户放心,因此,深受客户的信赖。 将法律事务委托给徐律师团队,就是智慧的体现,也是您明智的选择。律所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草场门大街101号文荟大厦10楼E座。 擅长领域 离婚纠纷、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劳动争议、合同纠纷、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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