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在
试用期期间决定离职,而公司拒绝协助办理相关手续,此举无疑于
违法违规。
根据现行的
劳动法规定,
劳动者享有客观且明确的提前告知权来解除原有的
劳动合同关系。
在此过程中,您可首先尝试与公司进行友好协商,向其阐明法律所赋予您的各项权利。
如争议无法通过协商解决,您也有权寻求
劳动监察部门的介入以进行投诉处理,甚至直接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
申诉请求。
通常情况下,在试用期之内,只需要提前向用人单位发出三天的书面通知,便可以合法地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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