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伤认定的范畴主要涵盖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内,由于职务或工作原因而遭受创伤性的事故伤害;
其次在工作时间前后,在同一工作场所内从事于该项工作相关的准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时遭遇事故,导致身体受伤;
再次是在工作时间及其所在的工作场所中,由于执行职责而遭受
暴力或其他
意外伤害的情形;
最后还有患有
职业病等情况。
举例来说,对于职工在
上下班过程中,因遭受并非由其自身负有
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城市轨道交通事故、客轮渡船事故以及火车事故等创伤性的伤害,亦可以被认定为
工伤。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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