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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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律师事务所在以下任一情况发生时,应立即终止其运营活动:首先,当它无法维持或维护法定设立条件,并且在接到期限内的整改通知后始终未达到此类条件的标准;其次,如果该律师事务所在某段时间内其执业证书已被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吊销;再者,若是出于自身主动的决定要进行解散;最后,如果有任何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了应当终止的其他特殊情况。

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包括:期满;劳动者享基本养老金;劳动者离世或宣告死亡/失踪;雇主企业破产;营业执照被吊销或强制关闭;雇主解散等,皆基于法律法规规定。

探视权中止主要针对四种情况:探望者或相关人员患有危及子女健康的严重传染病或疾病;探望过程中的侵权行为或犯罪可能直接伤害子女;探望权人与子女情感关系恶劣,子女强烈拒绝探望;以及任何妨害子女身心发展的其他因素。这些情况下,为保护子女权益,应暂停探视权。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等等。接下来,将具体告诉大家探视权在哪些情况下应当中止。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工伤认定的程序,哪一些情况下应终止工伤认定相关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