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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后能否撤诉再重新申诉

时间:2024.09.13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 阅读:1352人
律师解析:
在提起劳动仲裁请求并进入司法程序之后,若当事人选择撤回诉讼请求而重新提出申诉,则在法定的仲裁申请期限尚未终结之际,当事人仍然有权利继续发起此次申诉。
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虽然当事人在决定撤诉之时或许仍然保留着再度申诉的权限,但是在他们做出这个决定的同时,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仲裁费用
而且,随着申诉次数的增加,申诉人所需要承担的仲裁费用也会相应地水涨船高。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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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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