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
卢建军律师,二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担任广东泰而安律师事务所创始人,毕业于江西南昌大学法学院,后获得湖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主修金融,经济管理、法律双学历。经验丰富,思维缜密,责任心强。擅长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合同纠纷、公司经营、交通事故等案件。 曾长期在深圳富*康科技集团、美资企业SHOPV*CLIMIT*D、深圳市怡*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从事税务规划、风险控制、法务顾问多年。曾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在多个刑事案件中取得不起诉、缓刑、不批捕取保候审、改判胜诉等成果。致力于为每位客户提供专业细致的订制化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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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交通事故之不幸,未必就被视为工伤;只有当所涉及到的条件得以满足时,才有可能被纳入工伤范畴。其中包括以下几点具体要求:首先,该交通事故必须是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发生的,也就是在上下班的合理线路上;其次,事故的发生并非由于劳动者自身负有重大责任导致;最后,还需要符合雇主所制定的工作时间安排。

在工作期间因交通事故而选择私下解决,此时仍然应该被视为工伤范畴。需要强调的是,在我国劳动法律体系中,劳动者在上下班过程中所遭遇的交通事故通常都会被鉴定为工伤性质,然而在认定工伤的基础上,具体的赔偿标准还需依据个案的实际情况予以确认。

在您上下班途中遭受非本人主责的交通意外不幸离世者,应视为因公殉职。贵方有权提出工伤鉴定申请,以便依据法律规定享有相应的工伤权益。当在职员工因履行公务职责而遭遇不测身故时,其近亲可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丧葬补贴、抚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的工亡补偿金等各项保障。

对上下班车祸身故索赔有疑问,应该先和肇事方或保险公司好好沟通,把自己的要求和依据说清楚。如果协商解决不了,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或者交通事故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也不行,就有权向法院起诉,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

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如果遭遇非个人责任的交通事故而受伤,应被视为工伤,公司不得扣减其工资。如果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过失交通事故伤害,也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在治疗期间,员工享有停工留薪的权利,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