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的明确规定,在
劳动合同期满之后,如果企业未能及时与
劳动者续订新的劳动合同,那么将被视为已签订了不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此种背景之下,企业对于劳动者所应享有的劳动待遇水平,必须保持在原有合同约定的基础之上,若有任何降低,劳动者有权选择要求企业提高或者解除现有的劳动合同。
其次,当用人单位决定与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提前至少1个月以
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或者以发放相当于1个月
经济补偿金的方式来实现这一目的。
再者,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费用,如因未履行该项义务而导致
劳动合同解除,则用人单位需承担双倍的
经济赔偿责任。
针对您目前的状况,我们建议您首先向当地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同时妥善保存原有的劳动合同,以及能够证明您与企业之间存在
劳动关系的相关
证据,例如工号牌、工作制服、
工资单据、考勤记录等等。
凭借这些证据,您同样可以直接向
劳动部门提出劳动
仲裁申请,如果对
仲裁结果仍感不满,还可进一步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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