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
在入职工作两个月但没签合同的情况下,公司解聘员工是不合法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有权向用人单位索要双倍薪资和经济补偿。根据法规,公司应在劳动者入职一个月内与其签劳动合同,否则就是违法。公司无故解聘员工同样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否则就属于非法解聘。

如果入职半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没有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为《劳动合同法》明确指出,是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在试用期期间,被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如果是无故辞退的话,是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的。

在中国劳动法规中,新入职员工在试用期内若无法胜任岗位、严重违规、造成经济损失、兼职严重影响工作、劳动合同因违法无效或犯罪被追究责任等情况下,雇主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未经正当理由解雇将构成违法,须承担赔偿责任。

按照法律的规定,如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时,需要依法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在试用期间,企业有权解聘不符合招聘标准、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损害公司利益、兼职干扰工作、劳动合同失效或犯罪责任的员工。然而,未签署雇佣协议的入职员工若无正当理由被解雇,须支付赔偿金。解聘决策需基于具体事实,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