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务派遣制员工若您决定离开当前岗位,请务必遵循如下
递交辞呈的流程:首先,您需要以
书面形式向所服务的派遣机构提出
离职申请。在
试用期期间离职的员工,需要提前三个工作日知会派遣机构;而对于转正后的正式员工来说,则敬请提前三十日以书面方式通知派遣公司。随后派遣机构将负责通知用工单位,并协助您完成工作交接环节。在您正式离职之际,派遣单位有责任为您结算所有
工资以及相关费用,同时还需开具终止合同证明。若您与派遣机构就离职事宜能够达成共识,那么双方可进行友好协商来处理
辞职事宜。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公司未能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或者
劳动条件等,那么作为员工的您便有权随时提出辞职。依据我国《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有权依法通知用人单位并证明书面通知已送达,从而实现合法
解除劳动合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五条【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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