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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买了社保辞职了怎么办

时间:2024.09.13 标签: 劳动纠纷 社保纠纷 阅读:1309人
律师解析:
如贵公司购买了社医保服务,员工在完成离职手续之后,需要进行以下相关事项的处理:
首先,原雇佣方将被要求前往当地的社保管理部门,进行社医保的人员削减程序。
在此过程中,人力资源单位应在法定时间内,即自解雇或合同终止之日起十五天之内,向员工提供一份正式的书面文件,以确认其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合同已经正式结束,并且必须在这期间内为员工进行户籍档案及社会保险由一个工资单至另一个工资单的详细转移流程。
其次,如果该离职员工能够迅速地找到新的职业岗位,他们将有机会按照上述步骤进行个人档案以及社会保障的转移手续,进而由新的用工单位完成社医保的接续任务。
最后,如果该员工在离职之后无法立即找到新的职位,但是仍希望继续享受社医保的权益,可以选择直接通过当地社保管理部门进行个人缴纳的申请。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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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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