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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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开发商违约退房退款,购房者需提交书面退房申请,开发商需在15日内办理退款,否则需支付违约金。15日内应完成全部房款退还和合同终止。若因开发商原因退房,需赔偿购房者经济损失。

房产购买方有权依合同条款要求开发商支付逾期违约金;合同未明确时,可根据违约情况评估实际损失,并据此设定违约金,但金额不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双方应合理协商,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购房者需按合同向开发商讨取违约金时,应依据合同条款。若合同未明确违约金细则,购房者可根据合同原则和实际损害程度自行断定,但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百分之三十。双方应依法处理,保障购房者权益。

在延期交付房屋产生违约金的情况下,违约责任应由房地产开发商负责承担。通常而言,开发商未能按照购房者和其所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所规定的交房期限如期履约,这便构成了此类民事法律关系中的违约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双方有义务进行平等且合理的协商以寻求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的话,那么购房者有权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关于延迟交付房屋合同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中,需根据已经实际支付的房地产总价值的百分之一到千分之一,以及相应的延误天数,来计算和支付合同约定的逾期交付房屋违约金。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已经约定了相关的逾期交付房屋违约金条款,那么消费者在未遭受任何损失的情况下,其不应被视为开发商可以免除违约责任的合法理由,除非开发商能够证明其确实存在法定或约定的免责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