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
刘则通律师,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厦门中院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 职业履历 刘则通律师自从业至今办理各类案件,参与大量交通事故、劳动工伤等人身损害法律纠纷,专注于该领域的实务操作,专心于该领域的技能研究。 刘则通律师曾先后成功代理多起上述类型案件,并曾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其所代理的案件入选福建省律师行业二零一六至二零一八年度民商事诉讼、仲裁领域最具影响力十大案例。 刘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从业以来参与办理大量的诉讼和案件,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能够根据每个客户所需法律服务的服务要求、具体规模、事务进展,制定有效解决方案,确保高质高效地完成服务项目。同时,始终坚持“责任为先,全力以赴”执业精神,秉承亲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专业、高效的执业风格,赢得当事人的好评。 刘则通律师个人公众号:刘则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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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商铺门前停车情况,交通管理部门具有管理职责。若商铺门前区域为私人所有,商铺主人享有阻止他人在此处停车的权利;然而在私有土地上,是否设置停车位可由商铺主人自行决定。而如果商铺门前区域是公用场所,商铺主人则无权阻止他人在此停车,但他们仍可与相关人员进行协商,或向相关部门报告该行为涉嫌违法停车。

商铺门前的停车位归属权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属于商业建筑前的公共区域,则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若属于商家私人用地,则商家有权管理。违规停车问题一般由交通部门处理,商家也可与相关部门协商或举报违法行为。

商铺门前的停车位归属权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属于商业建筑前的公共区域,则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若属于商家私人用地,则商家有权管理。违规停车问题一般由交通部门处理,商家也可与相关部门协商或举报违法行为。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劳动仲裁部门属于什么单位问题带来帮助。

地下车位规划土地管理局管,地下车位规划产权归属一般来说是归开发商的,如果开发商是独立建设的那么他们有权将车位出售给业主,如果地下属于公摊面积,开发商无权销售和转让车位,如果地下车位有属于民防工程的,是国家的强制配套,开发商禁止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