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首先计算出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于当月缴纳
社会保险费用的平均值,这也被称为“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
工资”。
然后将这个数值除以本月总天数30天,便得到了我们所需的第一个结果。
紧接着,如果计算出来的结果小于上一年度本市内全体员工的月平均工资的60%,则我们需要按照该比例计算。
再者,若计算出来的结果大于上一年度本市内全体员工的月平均工资的3倍,同样需按照此标准进行计算。
最后,如果职工自身的月平均工资无法获取或者计算,那么就将其视为上一年度本市内全体员工的月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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