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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劳动仲裁流程

时间:2024.10.04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 阅读:1053人
律师解析:
首先,当当事人依循仲裁规程申请仲裁时,需按照被诉的人数提交申诉书的副本。
此项申诉书中需详细包括以下相关事项:
1.当事人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领域、居住地以及所在的工作单位;
2.企业信息,包括其名号、公司所在地以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职位等;
3.明确详述所主张的仲裁请求及其发生的依据与理由;
4.所涉及到的相关证据及为案件提供有利帮助的证人身份证明和地址信息。
其次,仲裁委员会有权利在收到申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就其是否予以受理进行决策。
如仲裁委员会认为存在足够的审理必要性,即决定予以受理,便须在做出决定当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到被告,同时组建仲裁庭进行审理;而若仲裁委员会认为不符合审理条件,也必须详细阐明原因以供参考。
被告自接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后,必须向仲裁庭提交相应的答辩书以及支持其立场的相关证据,仲裁委员会可对双方当事人提出补证或进一步补充证据的需求,当然当事人亦有充分自主权选择提供或不提供。
随后,仲裁庭应提前四天做好开庭准备,连同开庭时间、地点和书面通知等方式送达给该案当事人。
如果当事人在收到了书面通知后没有正当理由仍旧不出席庭审或者在未经仲裁庭同意的情况下中途退出,对于申诉人而言,其申请可能会被作为撤诉处理,而针对被告来说,仲裁庭可以进行缺席审判并做出裁决。
接下来,在具体处理劳动争议过程中,仲裁庭应先尝试进行调解,以便在充分查清事实真相的前提下,促进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一致的协议。
如果调解成功,仲裁庭就可以正式制作调解书。
此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即具备法律约束力;反之,若调解未能成功,仲裁庭应对相关案件进行迅速裁决。
最后,仲裁庭在做出裁决之后,需要制作裁决书并正式送达给双方当事人。
如果当事人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之内,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那么裁决书就会自动产生法律效力
另外,如果当事人对于已经生效的调解书以及裁决书未能依照规定的期限来进行履行,对方当事人则可以依法申请由人民法院负责实施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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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琪律师

北京华让律师事务所

杨琪律师执业经验丰富,专注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劳动工伤、民商事争议解决及知识产权等领域,现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 杨琪律师法律功底扎实、专业娴熟,思维敏捷、逻辑清晰,擅长各类法律文书撰写与案件办理,办案严谨细致、认真负责,善于运用诉讼与调解相结合的方式高效化解纠纷,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曾为知名教育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成功追回超600万元著作权赔偿款,并定制系统化维权方案,实务能力突出。 杨琪律师始终以专业、专心、务实高效为服务宗旨,耐心沟通、恪守诚信,深得当事人信任与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因日常需出庭、赴办案机关及看守所处理案件,若咨询紧急,建议直接电话沟通,以便及时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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