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权律师事务所
韦柳雪律师从2001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至今,法律功底扎实、并且具有丰富的实际办案经验,为人正直、踏实,办事严谨细致,遵循客户至上的原则,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曾成功代理过多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离婚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案件。擅长办理家庭婚姻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索赔、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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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2、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 3、搜集证据推翻司法鉴定结果 有效的鉴定意见是基于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如果当事人发现司法鉴定结论缺乏真实性,可以积极搜集证据,推翻司法鉴定结论。

,第一,法律不禁止当事人单方委托鉴定。第二,一方当事人对对另一方单方委托作出的鉴定结论提出重新鉴定,应当具备两个条件:1、证据(证明违背证据的“三性”)。2、足以反驳。只有具备了这两个条件,法院才可以准许重新鉴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应当对实际情形斟酌后,才能找出鉴定所存在的问题,也才能说服法官不采信不真实的鉴定结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一)鉴定人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