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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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员工与雇主的关系本质上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他们不能签劳动合同,须签劳务合同。涉及享受养老金或退休津贴的应聘者引发的劳资纠纷,法院会判定为劳务关系纠纷进行裁决。

返聘退休员工一般无补偿机制。我国规定男性60岁、女性50或55岁退休,这是劳动者最晚从事劳动的年龄限制。因此,当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劳动生涯即告结束,而非仅取决于个人实际劳动能力。

退休返聘是指退休员工再度与原单位或其他单位签订协议,延续职业生涯。根据我国法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关系时需支付经济补偿,但返聘员工与聘用单位结束合作时,聘用单位无需提供同等经济赔偿。因此,返聘员工在辞退时通常不享有赔偿。

通常情况下,退休返聘员工无年休假权益。但双方如在合同中另有约定,应按协议执行。对于解雇时的经济赔偿,因退休返聘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劳动关系,故不受劳动法律约束。

不能随意解除退休返聘人员的职务,应依照正式的聘请合约处理。如合同中有约定解除时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用人单位满足条件后必须支付。退休返聘人员的解雇需依据合同条款和法律法规,合法、公正、公平进行。已签署合同则按条款实施,未签或未规定则参考法律法规和协商结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