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四为律师事务所
2005年开始在深圳从事律师工作, 具有20多年的律师执业经历。现为广东四为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执业经验及领域:彭鑫律师法学功底深厚,工作作风踏实严谨,待人坦城,长期致力于法律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具有多年上市公司的法律服务背景,擅长对大型疑难复杂案件的诉讼程序设计及解决方案。具有超强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能力。长期为生各企业单位、个人提供法律服务,现担任几十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处理了大量的诉讼及非诉讼法律纠纷。尤其在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债务清算收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及非诉讼办案经验,是一名在具备综合办案能力的实力型专家律师,其名下拥有完善的律师服务团队,能够高效、及时、精准的解决当事人的各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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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务派遣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伤问题,应当由相关的劳务派遣服务机构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从法律角度来看,劳务派遣公司与员工之间形成的是严格的劳动合同关系,因此它们才是真正意义上的用人单位。

劳务派遣从业人员遭遇工伤事故的责任归责问题当劳务派遣雇员遭遇工伤时,其治疗费用应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实际聘用该雇员的企业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定的用人单位需在事故造成损害或受伤者被确定患有职业病之日起的第三十个自然日之内,向当地劳动保障主管机关提交关于工伤认定的申请。倘若用人单位未能按期为雇员缴纳工伤保险金,那么他们将共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派遣员工发生工伤事故的,应直接找劳务派遣公司。劳务派遣公司则会依据派遣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义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当派遣劳务员工工作期间不幸去世,劳动事故保险公司需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若未购买工伤保险,雇主需自行负责。确保用人单位合规需按全体职工工资总额和社保机构规定的缴费比例,定期为派遣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派遣制员工与派遣公司存在雇佣关系,由劳务公司发放薪资,但实际上派遣单位需负责。劳务派遣协议需明确工作形式、地点、人数、薪酬(含同工同酬)、社保、工作时间、福利待遇、劳动安全、培训、经济补偿、协议期限、服务费用支付、违规后果及适用法规等内容,以确保权益和责任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