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
劳动者的
工资,不得有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行为。
1、按照一般情况,你只要工作,单位应当支付工资。
2、劳动者
辞职,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
申请劳动仲裁。
3、辞职工资是根据工作天数来确定应发工资额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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