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同权律师事务所
韦柳雪律师从2001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至今,法律功底扎实、并且具有丰富的实际办案经验,为人正直、踏实,办事严谨细致,遵循客户至上的原则,以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曾成功代理过多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离婚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案件。擅长办理家庭婚姻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索赔、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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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年长员工的工伤鉴定标准如何确定通常状况下,男性在年满六十周岁前,女性在年满五十周岁前,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前,便可以依法享受到基本养老保险的福利待遇。已经顺利进入退休生活并得到了基本养老金保障的人士,他们在重新择业后,与新的用人单位建立起来的工作关系并不属于劳动法律法规所承认的劳动关系范畴。

法律明文规定,凡年满六十周岁者,均已符合国家法定之退休年龄范围,因此不再受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之保护。依据该法规,年满六十岁之人无法享有工伤赔偿等相关权益,故此类人士无法提出工伤申请。

60岁以上农民工与雇主之间一般认定为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若认定为劳务关系,根据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可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能证明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便未签订劳动合同,也可申请工伤认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达到60周岁的劳动者,一般会被认定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若他们在工作时受伤,可以请求赔偿,如医疗、护理、生活营养以及交通等费用。赔偿金额则会受到伤情、责任等因素的影响。不过,这类劳动者无法享有工伤保险中的某些赔偿,比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遇到这种情况,你可以先去和事故定责部门沟通一下,了解一下具体的进展和延迟的原因。如果谈得不好,你也有权向更高级的主管部门申诉,让他们赶紧定下来。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工伤定责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有结果,如果超期了还没结论,那就是违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