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关系精选解答 > 退休返聘协议是劳务关系吗?

退休返聘协议是劳务关系吗?

时间:2025.05.26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826人
律师解析:
首先,与用人单位建立或者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应当符合法定就业年龄以及国家就业条件,并具有劳动能力。建立劳动关系的必备条件之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如果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已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那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的系劳务关系
其次,对于达到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含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合同关系的终止,应当以劳动者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退休金为标准。
再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劳动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就终止,退休返聘协议属于劳务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季文梅律师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

季文梅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民商法专业。任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劳动专业委主任。十余年时间,承办劳动争议纠纷200余宗。作为团队的专业骨干,在刑事辩护领域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和辩护经验,承办的案件涉及诈骗罪、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危险驾驶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等多种罪名。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