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恶意欠薪农民工工资需担责。
民事上,
劳动者可通过
仲裁或
诉讼要回
工资和
经济补偿。
2.行政方面,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限期支付,
逾期不付,需加付50%-100%
赔偿金。
3.
刑事上,逃避支付或有能力却不支付且数额大,经责令仍不支付,处三年以下
徒刑或
拘役,可并
处罚金;
后果严重的,处三年到七年徒刑并
罚金。
单位犯罪,单位和负责人都要受罚。
案情回顾:小许是一名包工头,雇佣了小朱等多名
农民工进行工程施工。工程结束后,小许以各种理由
拖欠小朱等人工资数月。小朱等人多次索要无果,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小许限期支付工资,但小许仍拒不支付。小朱等人无奈之下,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情分析:1、从民事角度来看,小朱等农民工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要求小许支付拖欠的工资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
2、在行政方面,劳动行政部门已责令小许限期支付工资,若其逾期仍不支付,需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小朱等人加付赔偿金。
3、刑事上,若小许存在
转移财产、逃匿等逃避支付工资的行为,或有能力支付却拒不支付,且
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若造成严重后果,将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小许是以单位名义实施此行为,单位会被判处罚金,小许作为直接负责人员也会受到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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