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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形下可不承担补偿金

时间:2025.12.28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1436人
律师解析:
1.若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无过错,比如主动辞职,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有严重过错,像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失职舞弊致重大损失、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影响本职工作且拒不改正、用欺诈等手段使合同无效、被追究刑事责任等,单位无需支付。
3.劳动合同到期,单位维持或提高条件续订,劳动者不同意的,单位也不用支付。

案情回顾:

小朱在某公司任职多年,劳动合同到期前,公司向小朱提出维持原合同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但小朱以薪资未提升为由拒绝续订。之后小朱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公司则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无需支付,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本案中公司维持原合同条件与小朱续订合同,小朱不同意,符合此情形。
2、小朱以薪资未提升为由拒绝续订并要求经济补偿金,缺乏法律依据,公司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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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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