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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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侵权的构成要件:1、加害行为的违法性(侵害行为);2、损害事实;3、加害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在无过错责任的侵权案件中,不考虑加害人在主观方面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具备加害行为、损害事实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就认定加害人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

医疗纠纷中,医疗机构无过错不需赔偿。依据法规,医疗机构对患者诊疗过程中的损害负有过错赔偿责任。免责情形包括患者不配合治疗、医务人员已达合理诊疗标准或因医疗技术限制无法提供最优方案。

过错责任推定原则适用于: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受损害; 2.医疗机构因违规、故意隐瞒病历或伪造资料需担责; 3.非法占有高危物品行为人; 4.动物园因管理不当致人员伤害; 5.建筑物/构筑物脱落、坠落造成人身财产损失; 6.堆物侵权、林木折断和窨井管理侵权事件。

侵权责任中过错推定的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者在教育机构受伤;患者因医疗机构违规或隐瞒、拒绝提供病历资料等受到伤害;动物园动物伤害他人;建筑物等设施脱落、坠落伤人;堆放物倒塌伤人;树木折断伤人;地下施工伤人;以及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伤人。这些情况可推定责任方有过错。

在侵权责任纠纷中,若双方均有过错,可通过协商或法律程序解决。我国法律规定,若被侵权方也有过错,侵权人责任会减轻。经济赔偿问题可先尝试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需诉诸法庭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