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职工
工伤死亡,子女可按职工
工资一定比例获
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每人每月30%;
若为孤儿,每人每月增加10%。
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超职工生前工资。
2.如职工
月工资5000元,一个子女每月可获1500元;
若为孤儿,每月可获2000元。
3.领取条件为子女靠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未满18周岁或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数额依实际定,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
申请劳动仲裁。
案情回顾:小朱是某单位职工,工作时不幸因工伤死亡。小朱有一未成年子女小丽,一直依靠小朱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小朱生前月工资为5000元,单位认为按照规定小丽每月只能获得150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但小丽的
监护人认为小丽是孤儿,应在标准基础上增加10%,即每月2000元,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职工
工伤死亡,其依靠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且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可获得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职工本人工资的30%。若子女为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本案中小朱因工伤死亡,小丽作为其未成年子女且是孤儿,符合领取条件。
2、小朱生前月工资5000元,按照规定,若小丽不是孤儿每月应获1500元
抚恤金,因小丽是孤儿,每月应获2000元。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高于
因工死亡职工生前工资,本案仅小丽一人领取,未超过该限制。双方协商不成,小丽的监护人可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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