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单位申请:
职工受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
职业病,单位应在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保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同意可适当延长申请时限。
2.个人申请:
单位未按规定申请,职工或其
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3.
仲裁与
诉讼:
因
工亡赔偿和单位有争议,
仲裁时效1年,从知道权利受损起算;
对
仲裁结果不服
起诉,一般适用3年
民事诉讼时效。
案情回顾:小许在工作时不幸遭遇事故身亡。其所在单位未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许的
家属小胡在事故发生9个月后,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之后,小胡就工亡赔偿问题与单位产生争议,双方协商无果。小胡打算通过劳动仲裁解决,但单位认为小胡
申请仲裁已过时效。
案情分析:1、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工伤职工的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小胡在事故发生9个月后提出申请,在1年的时效范围内,其工伤认定申请是有效的。
2、就工亡赔偿问题通过劳动仲裁解决的,仲裁时效期间为一年,从
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本案需进一步确定小胡知道权利被侵害的时间来判断是否超过仲裁时效。若对仲裁结果不服
向法院起诉,需遵循民事
诉讼时效规定,一般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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