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工伤后公司不付
护理费,
劳动者可
被迫离职。
法律规定,单位未依法提供劳动保护等,劳动者能
解除合同,护理费是工伤合理待遇,公司不付属未履行义务。
2.以不付护理费离职,要提前书面通知公司。
3.离职后,劳动者可要求支付
拖欠护理费和
经济补偿,补偿按工作年限算。
4.维权需收集
工伤认定、护理费产生等
证据。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遭遇工伤,康复期间生活部分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然而公司却拒绝支付护理费。小朱认为
工伤护理费是其应得待遇,公司不支付的行为损害了他的权益。于是小朱决定以公司不支付护理费为由被迫离职,并提前书面通知了公司,之后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护理费和经济补偿,双方就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
劳动条件或未及时足额支付
劳动报酬等,劳动者可
解除劳动合同。工伤护理费属于劳动者因工伤应得的合理待遇,该公司不支付护理费的行为,可视为未依法履行义务,小朱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2、小朱以公司不付护理费为由被迫离职时提前书面通知了公司,符合程序要求。离职后,小朱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护理费,并且可按照工作年限主张经济补偿。小朱还应注意收集工伤认定、护理费产生等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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