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无效
承揽合同中工人受伤,责任划分因情况而异。
若承揽人有过错,按《
民法典》,定作人无
侵权责任,但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错时,要担责,像选无资质承揽人就需担相应责任;
承揽人安排工作、保障安全有过错,担主责。
2.若工人自身有过错,如不按规范操作,需按过错程度担责。
3.通常,承揽人担主责,定作人按过错担责,工人依过错自担部分责任。
案情回顾:小何有一批家具制作工作需要完成,他明知小朱没有相应的制作资质,仍选任小朱承揽该工作。小朱在安排工作及提供安全保障方面存在不足。小朱雇佣的工人小丽,在工作期间未按操作规范作业,结果导致自己受伤。小何认为自己不应担责,小朱则觉得小丽自身有过错应多担责,各方就责任承担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民法典》,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一般不承担侵权责任,但定作人对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中小何明知小朱无资质仍选任,需承担与过错相适应的责任。
2、小朱在安排工作、提供安全保障等方面存在过错,应对小丽受伤承担
主要责任。
3、小丽自身未按操作规范作业,存在过错,也需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一定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