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设区的市级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鉴定申请后,通常60日内出结论,情况复杂可延长30日。
即一般
三级工伤鉴定60日完成,复杂情况不超90日。
2.鉴定结论作出后,委员会会及时送达申请单位和个人。
3.若申请单位或个人对结论不服,可在收到结论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案情回顾:小许在工作中受伤,申请三级
工伤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因情况复杂,在第80日作出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送达给小许所在单位和小许本人。小许对该鉴定结论不服,认为鉴定时间超出了他理解的60日规定,且对鉴定结果不满意,打算维护自己权益。
案情分析:1、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一般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但情况复杂时作出结论的期限可延长30日。本案中鉴定委员会在第80日作出结论,未超出90日的最长期限,程序合法。
2、若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小许若要解决对鉴定结论的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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