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非全日制派遣用工发生
工伤,通常由
劳务派遣单位担责。
因为其作为用人单位,需为
劳动者缴纳
工伤保险费,当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要依法
申请工伤认定并承担责任。
2.若用工单位有过错致使工伤发生,如劳动设施不安全,用工单位要和劳务派遣单位连带
赔偿。
3.劳务派遣单位担责后,可按双方约定向用工单位追偿。
案情回顾:小许是非全日制派遣用工人员,被派遣至小胡所在公司工作。工作期间,小许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劳务派遣单位认为自身虽为用人单位,但小胡所在公司提供的劳动设施不安全,存在过错,应共同担责;而小胡所在公司则称工伤保险责任应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包括为非全日制派遣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劳务派遣单位应依法申请
工伤认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所以此次工伤一般应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2、若经调查,小胡所在的用工单位存在提供的劳动设施不安全等过错,导致小许发生工伤,那么用工单位要与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连带
赔偿责任,且劳务派遣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依双方约定向用工单位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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