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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竞业协议后未给补偿怎么办

时间:2025.08.13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 阅读:1039人
律师解析:
1.签竞业协议后单位不补偿,可先和单位协商,要求按协议给经济补偿
2.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若单位三个月未支付补偿,劳动者可解除竞业限制约定。
4.履行竞业限制义务后,可要求单位按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30%按月补偿,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后者支付。
5.对仲裁结果不满,可向法院起诉维权。

案情回顾:

小朱与公司签订了竞业协议,但公司在小朱遵守协议期间未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小朱先是与公司协商,要求按照协议支付补偿,然而公司拒绝支付。小朱无奈之下,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在此过程中,因公司原因已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在签竞业协议后单位未给补偿,可先与单位协商支付经济补偿,小朱已履行该程序,但协商无果。
2、因用人单位原因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小朱有权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同时,小朱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其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若该标准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3、若小朱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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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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