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公司裁人
赔偿的
月工资按
劳动者应得
工资算,涵盖计时、计件工资及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收入。
2.若解除或终止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按后者算;
工作不满12个月,按实际月数算平均工资。
3.计算时,所有收入包括
加班工资都要算进去。
4.若平均工资超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均工资3倍,按3倍数额支付补偿,补偿年限最高12年。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公司工作,近期公司进行
裁员,小朱在裁员名单中。公司与小朱就
经济补偿的月
工资计算方式产生争议。小朱前12个月工资有计时工资、奖金和加班工资等,其中部分月份工资低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且其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公司认为应剔除加班工资且按正常月份工资计算平均工资,小朱则认为应将所有收入纳入计算。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应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所以小朱的加班工资等额外收入应纳入月工资计算范畴。
2、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因此对于小朱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月份工资,应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3、若劳动者平均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所以小朱的经济补偿需按此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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