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煤矿骨折
工伤十级
赔偿规定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
工资,即工伤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
2.合同期满或本人提出解约,
工伤保险基金付一次性工伤医疗
补助金,单位付一次性
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各地自定。
3.
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不变,单位按月发,一般不超12个月。
4.符合规定的
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需护理的,单位负责。
案情回顾:小朱在煤矿工作时不幸骨折,经鉴定为
工伤十级。停工留薪期结束后,小朱与煤矿就赔偿事宜产生争议。煤矿认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按较低的缴费工资计算,且拒绝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称小朱主动离职不应给予。而小朱认为应按自己实际工资计算赔偿,且单位应支付相应补助。
案情分析:1、根据相关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若小朱认为计算标准有误可进一步核实工资情况。
2、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的,工伤保险基金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应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当地规定执行,所以煤矿拒绝支付无法律依据。
3、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12个月。
符合条件的医疗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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