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二级
工伤伤残津贴是本人
工资的85%。
这里的本人工资,是
工伤职工受伤或患
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
缴费工资。
2.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按300%算;低于60%,按60%算。
3.
伤残津贴会随职工平均工资、生活费用变化调整。
4.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要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
医疗保险费。
案情回顾:小朱在工作中不幸受伤,经鉴定为二级工伤。在核算伤残津贴时,用人单位与小朱就本人工资的计算标准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按照自己实际
月工资计算,而用人单位则提出小朱实际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应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同时,双方对于后续伤残津贴调整以及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基数也存在不同意见。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二级工伤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85%,这里的本人工资是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确实应按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计算,所以用人单位的主张有法律依据。
2、伤残津贴会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双方都应遵循这一规定执行后续相关事宜。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