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66岁已到
退休年龄,和单位一般是
劳务关系,不算
工伤,可按劳务者受害责任
纠纷处理,
赔偿数额要结合实际情况算。
2.赔偿项目有
医疗费、
误工费等,若残疾还有
残疾赔偿金等。
3.残疾赔偿金按
伤残等级和当地收入标准算,60岁以上每长一岁少算一年。
4.要先定责任划分,再做
伤残鉴定,结合各项费用确定赔偿数额。
案情回顾:66岁的小朱在某单位工作时受伤。小朱认为自己是在工作中受伤,单位应按工伤进行赔偿。但单位则称小朱已达退休年龄,与单位是劳务关系而非
劳动关系,不应认定为工伤。双方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小朱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也不清楚能获得多少赔偿。
案情分析:1、由于小朱已66岁,达到退休年龄,其与用人单位通常形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不认定为工伤,可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处理。
2、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等多项费用,若造成残疾,还有残疾赔偿金等。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相关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不过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3、需先确定责任划分,再做伤残鉴定明确伤残等级,综合各项费用才能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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