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规定,
试用期未转正员工离职,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这既保障
劳动者试用期自主择业权,也让用人单位有时间做工作交接和人员安排。
若员工
不按规定提前通知就擅
自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要承担
赔偿责任。关于通知形式,法律没明确要求,口头或书面都行。不过,为避免日后
纠纷,建议用
书面形式通知,并且保留好相关
证据。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里,对
试用期离职提前通知时间有合法约定,而且该约定不违反
法律强制性规定,那就按约定执行。
案情回顾:小朱在某单位处于试用期,工作一段时间后想离职。他没有提前三日通知单位,而是直接离岗。单位认为小朱的擅自离职导致部分工作无法及时交接,给公司造成了一
定损失,要求小朱承担赔偿责任。小朱则觉得试用期离职很随意,不应该
赔偿。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未转正员工离职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小朱未按此规定擅自离职,若单位能证明其行为造成损失,小朱应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虽未明确通知形式,但为避免纠纷,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并保留证据,本案中小朱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存在过错。若单位与小朱在劳动合同中有关于试用期离职提前通知时间的合法约定且不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应按约定执行,不过本案未提及有此类约定,所以适用法定的提前三日通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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