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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休年休假计算方面有什么规定

时间:2026.10.31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853人
律师解析:
若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安排的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天数,要在本年度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这300%里包含了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是用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来折算。这里的月工资,指职工在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若在本用人单位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就按实际月份计算月平均工资。
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折算方法是(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如果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案情回顾:

小朱入职某单位,工作一段时间后符合享受年休假条件。该单位经小朱同意未安排其休年休假,且安排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天数。小朱要求单位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单位却以小朱月工资计算方式与小朱存在分歧,双方就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计算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安排天数少于应休天数的,应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正常工作期间工资收入。
2、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应按照职工本人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月工资指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前12个月剔除加班工资后的月平均工资,工作不满12个月按实际月份计算。因此,单位应按此标准计算支付小朱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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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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