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试用期三个月后
被辞退,补偿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用人单位以
劳动者不符录用条件辞退,不用支付补偿。不过,单位得举证,既要证明招聘时明确设定了录用条件,又要有
证据说明劳动者不
符合条件。
若单位无正当理由
违法辞退,劳动者能要求支付
赔偿金。赔偿金是
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工作不满半年,支付半个
月工资。所以此种情况下,劳动者能拿到一个月工资
赔偿。
若因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行,单位辞退时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额外付一个月工资,再按工作年限给经济补偿,工作不满半年支付半个月工资。
遇到被辞退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补偿。要是协商不成,能向
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
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
入职一家公司,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公司将小朱辞退。小朱认为公司是无正当理由违法辞退,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但公司称小朱不符合录用条件,无需支付补偿。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小朱希望能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案情分析:1、若公司能证明在招聘时明确设定录用条件,且有证据表明小朱不符合该条件,那么公司因小朱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辞退,无需支付补偿。因为用人单位对此承担
举证责任。
2、若公司无法证明小朱不符合录用条件,属于无正当理由违法辞退,小朱可要求公司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小朱工作不满半年,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所以小朱可获得一个月工资作为赔偿。
3、若公司能证明小朱不能胜任工作,且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公司需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小朱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小朱可先与公司协商补偿事宜,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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