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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可辞退吗

时间:2026.10.25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保障 阅读:1168人
律师解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职工因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将其辞退。
在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能依据无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且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依据职工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医疗期为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满后,要是职工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无法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用人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要是用人单位违法辞退,职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或者劳动合同已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所以,职工遇到这类情况要了解自身权益,依法维权;用人单位也应依法行事,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案情回顾:

小许是某公司员工,因患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进入医疗期。医疗期内,公司以经济性裁员为由欲辞退小许,小许认为公司此举违反法律规定。医疗期满后,小许仍无法从事原工作,公司另行安排工作后小许依旧无法胜任,公司提前二十日口头通知小许解除劳动合同且未支付经济补偿,小许遂与公司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医疗期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得依照经济性裁员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该公司在小许医疗期内以经济性裁员为由辞退小许,属于违法行为。
2、医疗期满后,小许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时,公司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小许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才可解除劳动合同,且需支付经济补偿。该公司提前二十日口头通知且未支付经济补偿,不符合法律规定。
3、若小许认为公司违法辞退,可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的,公司应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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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强吉律师

江苏众联成律师事务所

杜强吉律师,专利代理师,双证律师,2016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十年法律工作经验,现任江苏众联成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具有丰富的诉讼和非诉经验,主要业务领域涉及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事务及其他民商事纠纷案件。诚信待人、坚守法律底线,致力于为有需要解决法律纠纷的每位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为法律事业服务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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