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变更合同里工作地点的约定,得按法律程序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当事人协商一致就能变更合同。所以用人单位和
劳动者要平等沟通、协商工作地点变更的事,遵循协商一致原则。
双方有了初步意向后,得用
书面形式订立变更协议。协议得明确变更后的工作地点,写清楚新地点具体信息,还要注明变更生效日期,这样能避免以后
产生纠纷。变更协议制定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协议就生效了,双方要按变更后的合同履行义务。
要是用人单位擅自变更工作地点,劳动者能拒绝去新地点工作。要是因为变更工作地点让
劳动合同没法履行,双方又达不成变更协议,劳动者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得依法
支付经济补偿。不过,如果工作地点调整合理,没给劳动者带来明显不利影响,劳动者通常要配合。
案情回顾:小许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作地点为A市。后单位因业务发展,打算将小许的工作地点变更至B市。单位未与小许协商,直接通知其一周后到B市工作。小许以家庭原因难以前往B市为由拒绝,单位仍要求其服从安排,否则按
旷工处理,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变更合同需遵循协商一致原则。本案中单位擅自变更工作地点,未与小许平等沟通协商,违反了法律程序。
2、单位应与小许协商一致后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变更协议,明确变更后的工作地点及生效日期。但单位未履行该程序,变更行为不合法。
3、若此次工作地点变更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无法达成变更协议,小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依法支付经济补偿。不过若工作地点调整属合理范围且对小许无明显不利影响,小许一般应配合。本案中因单位未协商,暂无法判断是否为合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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