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裁员时,员工补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处理。
公司依法经济性
裁员,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把裁减人员方案报劳动行政部门。这种情况下,公司要给员工
经济补偿。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给一个
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月工资指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工资。
要是用人单位违规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要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给
劳动者赔偿金。
裁员时要优先留用几类人员,包括和单位签较长期限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还有家庭没其他就业人员且有需
扶养老人或
未成年人的。公司没按规定裁员,可能担法律责任。
员工遇到公司裁员,得留意自身权益有无保障。要是有争议,可通过协商、
申请劳动仲裁等办法解决。
案情回顾:小许所在公司因经营困难决定裁员。公司未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就直接公布了裁员名单,小许也在其中。公司仅按半个月工资对小许进行补偿,而小许已在该公司工作两年。同时,公司未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小许认为公司的做法侵害了自己的权益,与公司协商无果后,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1、该公司未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就进行裁员,且未将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违反了法定程序。
2、小许工作两年,公司应按两个月工资标准
支付经济补偿,仅支付半个月工资不符合法律规定。
3、公司未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违反了裁员优先留用规定。小许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公司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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