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劳动
仲裁期间,
当事人能够
申请财产保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针对
追索劳动报酬、
工伤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的案件,仲裁庭可根据当事人申请,裁决先予执行并移送人
民法院执行。不过,当事人申请先予执行得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当事人之间
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二是不先予执行会严重影响申请人生活。
劳动仲裁期间,为确保将来裁决能顺利执行,当事人也能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劳动者申请财产保全,
符合条件时可不提供
担保。但用人单位申请财产保全,人民法院会责令其提供担保,若不提供,申请会被驳回。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若情况紧急,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
保全措施的,要立即开始执行。
因此,劳动仲裁期间,当事人可结合自身情况,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以此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小朱与所在公司产生
劳动纠纷,向劳动仲裁委
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
拖欠的
劳动报酬。在仲裁期间,小朱发现公司有
转移财产的迹象,担心裁决难以执行,于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公司得知后,也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未按法院要求提供担保。双方就
财产保全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可根据当事人申请裁决先予执行并移送法院执行。小朱申请财产保全以保障自身权益,符合法律规定,且若符合条件可不提供担保。
2、用人单位申请财产保全时,法院责令其提供担保,公司未提供,法院可驳回其申请。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应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执行,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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