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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胜任工作的员工公司怎样处理

时间:2026.10.08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1363人
律师解析:
公司处理不胜任工作的员工,得按法定程序来。
要先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得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合理的考核标准,并且要向员工公示。按照这个标准客观考核员工,要是没达标,就能认定其不胜任工作。
认定员工不胜任工作后,公司要对其进行培训或者调岗。培训要针对员工的不足,提高工作能力;调岗要合理,不能有惩罚性,新岗位得和员工能力匹配。
如果员工经过培训或调岗后还是不胜任工作,公司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公司得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处理过程中,公司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像考核记录、培训记录、调岗通知等。这样能防止员工提起劳动仲裁或者诉讼。

案情回顾:

小许在某公司工作,公司以其不胜任工作为由欲解除劳动合同。小许认为公司并无明确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且未经培训或调岗就直接解除合同不合理。公司则称有相关标准且已公示,小许考核未达标,无需培训调岗即可解除。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小许准备申请劳动仲裁。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处理不胜任工作的员工需遵循法定程序。公司要先证明员工不胜任工作,这需要有明确合理且已公示的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本案中公司需证明其标准符合要求。
2、认定员工不胜任后,应进行培训或调岗,公司未进行此步骤直接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若员工经培训或调岗仍不胜任,公司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后可解除。同时,公司需保留考核、培训、调岗等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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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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