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经济赔偿金和
补偿金通常不能同时主张。
经济补偿金是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单位依法给
劳动者的补偿。适用情形一般有:单位和劳动者
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单位因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等原因
解除劳动合同。
经济赔偿金是单位
违法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要给劳动者的
赔偿。其带有惩罚性质,数额常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和
赔偿金对应的是不同性质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行为。补偿金用于合法解除或终止情况,赔偿金用于
违法的情况。二者目的不同,若同时主张,劳动者会双重获利,有失公平。
所以,劳动者只能选一个主张。要是单位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了赔偿金,就不能再要补偿金,反过来也是这个道理。若遇到类似问题,劳动者要准确判断单位解除合同的性质,选择合适的赔偿方式维权。
案情回顾:小朱在一家公司工作多年,公司因经营问题与小朱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答应
支付经济补偿金。然而,小朱认为公司解除合同的程序违法,要求公司同时支付经济赔偿金和补偿金。公司则坚持只支付补偿金,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经济补偿金是在
劳动合同合法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如本案中公司因经营问题与小朱
协商解除合同,符合支付补偿金的情形。
2、经济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的赔偿,具有惩罚性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二者针对不同性质的解除或终止行为,目的不同。若同时主张会使劳动者获得双重利益,有失公平。所以小朱只能择一主张,若公司解除合同违法,小朱主张了赔偿金就不能再要补偿金,反之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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