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员工离职时,有权利带走相关证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或
终止劳动合同时,要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且在十五天内为
劳动者办理档案和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离职证明用处很大,它能证明员工和原用人单位解除了
劳动关系。新单位在员工
入职时,一般会要求提供离职证明,以此确认员工和原单位已终止劳动关系,避免产生潜在法律风险。而且,离职证明还能用于办理失业登记、领取
失业保险金等事项。
员工工作期间获得的专业技能证书、培训结业证书等,属于个人所有的证明材料,员工可以带走。不过,涉及用人单位商业秘密、
知识产权等内容的文件资料,员工不能擅自拿走,不然可能构成
侵权,要承担法律责任。
总结来说,员工可以正常带走法律规定以及属于个人的相关证明,但要遵守商业秘密等方面的规定。
案情回顾:小朱从公司离职时,要求公司出具
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打算带走自己工作期间获得的专业技能证书。公司同意出具离职证明,但以证书可能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小朱带走专业技能证书。小朱认为这些证书是自己个人所有,有权带走,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所以公司应为小朱出具离职证明。
2、员工在工作期间获得的专业技能证书属于员工个人所有的证明材料,员工有权带走。公司以可能涉及商业秘密为由拒绝小朱带走证书缺乏依据,若证书不涉及商业秘密等需保密内容,小朱有权带走。若涉及,小朱擅自带走则可能构成侵权,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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