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劳动关系精选解答 > 试用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标准是什么

试用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赔偿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6.10.03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关系 阅读:1443人
律师解析:
试用期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标准分多种情况。
如果公司能证明员工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可不支付赔偿解除劳动关系。但公司得承担举证责任,要证明设定了明确、合理的录用条件,且员工没达到该条件。
要是公司无正当理由,违法解除试用期员工的劳动关系,就得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比如员工月工资5000元,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5000元赔偿金。
若公司因《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非员工过错性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像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况,公司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同时按员工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遇到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要先判断公司解除是否合理。若公司违法解除,可与公司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案情回顾:

小许入职一家公司,正处试用期。公司以小许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小许认为公司无明确合理录用条件,自己工作表现良好,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双方就解除劳动关系是否合法及赔偿问题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公司能证明设定了明确、合理的录用条件,且小许未达到该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无需支付赔偿即可解除劳动关系,且公司需承担举证责任。
2、若公司无法证明小许不符合录用条件,属于无正当理由违法解除,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小许支付赔偿金。因小许在试用期,工作不满六个月,若其月工资为5000元,公司需支付5000元赔偿金。
3、若公司因《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非员工过错性原因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小许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小许一个月工资后,同时按小许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立即咨询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