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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满三天后遭辞退是否有补偿

时间:2026.09.24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 阅读:955人
律师解析:
试用期满三天后遭辞退有无补偿得分情况看。
要是用人单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还不用支付经济补偿。不过,“不符合录用条件”得在招聘时就明确告诉劳动者,而且单位得有足够证据来证明。
要是用人单位没正当理由辞退劳动者,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算的,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试用期满三天,工作不满六个月,经济补偿是半个月工资,赔偿金就是一个月工资。
要是用人单位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非劳动者过错的情形,像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等,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给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就得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半个月工资。
所以,劳动者遇到试用期满三天后被辞退的情况,先判断单位辞退理由是否合理合法,若不合法,要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可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

案情回顾:

小许应聘到一家公司,试用期结束三天后被公司辞退。小许认为公司无正当理由辞退他,要求公司给予赔偿;而公司称小许不符合录用条件,无需支付补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公司能证明在招聘时已明确告知小许录用条件,且有充分证据表明小许不符合这些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若公司无正当理由辞退小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小许工作不满六个月,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他有权要求公司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即一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
3、若公司因非小许过错的情形,如小许不能胜任工作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小许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小许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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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江苏苏信律师事务所

包敬立律师,男,江苏徐州恒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具有律师资格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1998年以徐州市名列前茅的成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从事律师执业以来,担任数十家单位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成功为当事人申请国家赔偿近100万元.代理的民事案件在<今日说法><经济与法>等栏目播出;代理过起诉省一级人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在刑事辩护中,为杀人、抢劫、贪污、受贿、非法集资、跨国电信诈骗等罪犯成功辩护。在办理大量刑民事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擅长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债权债务风险代理、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公司法律事务及非诉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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