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提前一个月,得看具体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要是公司以无
过失性辞退解除合同,有几种情况。比如
劳动者患病或非
因工负伤,
医疗期满后既不能做原工作,也做不了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培训或调岗后还是不行;订立
劳动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有重大变化,合同无法履行,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也没达成变更协议。这时公司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
月工资才能解除合同。
要是公司以过失性辞退解除合同,像劳动者在
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等,公司不用提前一个月通知,能马上解除合同,还不用给
经济补偿。
另外,要是出现经济性
裁员等情况,单位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裁减人员方案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就可以裁减人员。
遇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要先确定属于哪种情形,若觉得公司解除合同不合法,可与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
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权益。
案情回顾:小许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以小许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后仍不能胜任为由,欲解除与小许的劳动合同。小许认为公司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而公司称有权立即解除,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同时,该公司近期因经营困难有经济性裁员计划,部分员工对裁员程序也存在疑问。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司以小许不能胜任工作
解除劳动合同,属于无过失性辞退情形,公司需提前三十日以
书面形式通知小许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小许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若公司有
证据证明小许存在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过失性辞退情形,公司无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
支付经济补偿。对于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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